在福建文化中,传统丧葬礼仪是十分受到重视的。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很多地方摒弃了封建迷信还有繁琐的丧葬旧俗,但是在福建民间一般还是按照的历史相沿的传统习俗举办葬礼。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福建的传统丧葬都有什么样的风俗习惯吧。
送终
“养老送终”自古以来都是晚辈对长辈义不容辞的责任。长辈临终,子孙眷属须日夜守护在病榻前。若子女在外地工作,须设法(如派人通知、写信、打电话、发电报等)把他们召回。
子女闻讯后,必须尽快赶回侍候老人,即使远隔重洋在异国他乡,也要尽可能地回家为老人送终,以尽为人子的孝心。若病危老人是女性(如母亲、媳妇),还要及时通知娘家,不然会受埋怨甚至发生纠纷。
搬铺
又称徙铺、出厅、入厅堂。中国古俗很讲究寿终的场所,即所谓“死于适室”,“寿终正寝”。福建自古以来也十分讲究“寿终正寝”,病危时要把病人从偏房寝室及时地搬铺到正寝(正厅),志称“疾笃迁居正寝”。
俗信正厅是房子中最神圣的场所,寿终于此是“死得其所”,死后在阴间才可以与祖宗、亲属团聚。若寿终于偏房侧室,死者魂魄会滞留在寝室床架上,不易超度转生。故在民间(特别是农村),老人病危时,只要神智清醒,往往会自己要求到厅堂去。若寿终于偏房寝室,子孙也有照顾不周之嫌,会招来非议。
报丧
报丧又称讣告、讣闻、报亡、报死等,闽南一带忌讳说“死”、“亡”字,又称“赶生”。报丧旨在告知亲友参加丧事,同时通告与死者有相冲克的人(如孕妇)不要近前。报丧之俗历代相沿,并形成一定规则,很受民间重视。
小殓
以衣衾裹尸谓之小殓。在尸骨未寒时,亲属要为死者浴尸。福建许多地方自古以来就流行“乞水”习俗,“乞水”又名“请水”、“买水”,即向水神乞水浴尸。乞水时,孝男在前,一手持钵,钵内放一块白布条,另一手持幡,孝女随后,哀哭前往河边或井边乞水。
乞水时须下跪,投入水中的铜币(今用硬币)一般是12枚,且用红丝线缠住。汲水时,口中念道:“水神水神(或土地公)向你买水。”请水到家时,其余孝眷伫立门前迎水入宅,将水倒入新瓷盆中,用白布沾水,父亡由儿子浴尸,母亡由女儿或媳妇为之梳洗,一般只是象征性地擦洗几下。
志称:“拭尸体前三后四。”浴尸水不能随便泼倒地上,俗信活人踩到浴尸水,脚会裂开。在莆仙一些地方,专门熬煮五味水(五种青草药熬成的汤水)为死者净身。俗信浴尸便于死者往西方乐土。
守灵
浴尸更衣后,设灵堂守灵,俗称守铺,由孝眷日夜守护在遗体旁,以表孝心。志称:“既殓,设灵位,请邑绅有品望者题旌,谓之书铭。灵旁燃灯一,光荧荧昼夜不息,曰幽冥灯。孝子日夜守灵次,三时上食。”
哭丧
亲人去世,孝眷悲痛,以哭声来表达哀悼之情,称为哭丧。哭丧通常是边哭边诉说死者生前的劳绩和对死者的眷念之情。有些地方哭丧时有一定的音调和内容,音律低沉,句末往往有拖腔拔调的韵律和装饰音,许多妇女尤其是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村妇女能根据这种调式,随口填词编唱,或寄托哀思,或诉说身世,或发泄内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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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殓
将遗体放入棺材,谓之大殓,又称入殓。通常在死后第三天举行大殓礼,有的地方则视季节而定。龙岩的俚语曰:“春三,夏一,秋五,冬七。”
吊唁
吊是对死者表示哀悼,唁是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吊唁之俗自古至今在福建普遍流行。龙岩、大田等地称为“探生”,崇安等县称吊唁为“拜寝”,上杭县称吊唁为“看殓”,闽南地区又称之为“探丧”。
在福州等地,吊唁者通常要送挽联、香烛、被单、布料、毛毯之类的物品,俗称“送轴”。也有送钱的,俗称“奠仪”。丧家将戚友所送被单、毛毯之类的东西挂在灵堂周围,每块“轴”分别用白纸写上“某某千古”、“某某哀挽”之类的纸条。“轴”的位置根据亲疏关系而定,一般亲家或至亲的“轴”挂在灵堂当中或最高处。
出殡
出殡俗称出山、送葬,即将装有死者的棺材送往事前选好的坟地下葬,古代又有“送死”、“发纼”等不同称呼。福建素有厚葬之俗,对出殡尤为重视,它不仅被视为死者的哀荣,也被当作生者的显耀。
所以,旧时富豪人家不惜花费大量的物力财力,竞相攀比,踵事增华;贫者也不得不尽力效仿,甚至因而倾家荡产。按照惯例,出殡仪式一般分为辞灵、启灵、抬棺、路祭等程序。
下土
又称下葬,即掩埋灵柩,或将灵柩放入墓圹中。贫穷之家仍然采取掘地而葬,所谓“葬不为圹,但掘地而埋,垒石以识之。”而富豪人家则不惜重金用砖、石或三和土(即石灰、沙、土三者和合)营造坟墓。
近年来,不惜花重金建筑墓之风又起,每座坟墓少者花数千元,多者上万元,互相攀比,甚至有三十来岁预筑坟墓的。城市中有些人虽然火化,但仍有人在乡下购地筑坟以安葬之。
回龙
葬毕,送葬队伍返回丧家,谓之“回龙”或“回灵”,古称“归虞”。许多地方,回龙时送葬者要改装换服。在福州,孝男挂红彩,持灯笼,孝妇穿黑衣,着红裙,其他男性束红带、女性戴红花。
现在一般是取下送葬时扎在腰上的白带,换上红布带,女性头上插花。福安、霞浦等地,回龙时孝眷改换吉服,所谓“脱去麻衣换紫袍”。女儿、媳妇穿红裙袄、红鞋袜,头缠红布带。
做七
做七又称“做旬”、“烧七”、“旬祭”。从去世之日算起,每隔七日祭奠亡魂一次,一般要在49天内祭奠7次,故又称“做七七”。做七习俗各地均有。
服丧守孝
在古代,父母之丧称为“制丧”、“丧中”或“制中”,君之丧为“方丧”,师之丧为“心丧”。凡居父母君师之丧,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贵贱之别,都要服丧守孝。福建各地亦不例外。古人认为“事死如事生”,方尽孝道。
服丧守孝时间,依据血缘的亲疏而长短不一,最长的是丁忧(父母之丧)为三年。封建社会还形成了一整套服丧守孝的习俗惯制。在服丧期间,不能饮酒食肉,不能歌舞作乐,不能娶妻纳妾,不能行房事,不能访友做客。
对亲友送来的红白请柬,可不置理。做官的丁忧要去官,回家为父母服丧守孝。除官的丁忧不能赴任,要为父母服丧尽孝。未葬时居服舍,葬后在墓侧搭棚居住,不出庐寝。在服丧的头三天不饮不食,七天内只能喝粥。三年后才能除孝,恢复正常生活。上述礼俗,只有在某些士大夫中得到严格遵守,而在民间并不那么恪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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