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婚俗文化博大精深,风俗各异,但都突出了希望幸福、安康、和谐的生活。桂林文化中,桂林的结婚风俗基本代表了江南婚俗,明清时期时,江浙,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湖北,云,贵,川10多个省籍的巨贾大商入桂经商,使桂林婚俗打上了浓浓的江南特色。另外,由于壮族居多,又具有壮族婚俗。那么融合这么多特色的桂林结婚风俗是怎样呢?
一、禁止新人上厕所
封建时代的中国认为厕所是最污秽的地方,而新人头上是有神灵的,进入厕所会对神灵不利,所以禁止新人上厕所的。(但人有三急的,该去时还是要去的)在“三拜”的时候,你看那女的蒙着“红盖头”,男的走在前面,用一条“红绸子”扯着女的,进入“洞房”——当然现在是“椒房”。你知道它原来是什么意思?那是“抢婚”的“再现”和表演。“红盖头”是当时套在头上的麻袋;“红绸子”是绑人的绳子;在绑前是要把女方打晕的,打晕的工具就是掀起“红盖头”的小木棒。古代的“抢婚”大多是痛苦的,演变到今天成了一种“甜蜜”。
二、女子出嫁要刺绣
刺绣婚俗是一个系统习俗,婚俗中的绣品是习俗思想的一种物化形态。它承载了人们祈福、求子、驱赶邪佞的善良愿望,绣品图案融进了水乡文化的许多特征,这些吉祥图案体现了鲜活的地方历史,也是表现我们民族历史的一套完整的艺术形式。漓江边的东江街几乎“家家有绣棚,户户有绣娘”。桂林人在托媒择偶时,都要看对方姑娘的绣品,以此了解姑娘是否聪明灵巧。
这些绣品不是婚俗中是姑娘人品的折射,是传统的习俗思想的物化形态,不可或缺。在婚俗绣品中鸳鸯图案用得多,一般认为其象征了夫妻爱情的忠贞不渝。
在水乡婚礼场合最显眼的被面,因为嫁妆在结婚当日先在女家陈列,要“铺行嫁”,谓之显被,故最招人眼。丝绸绣被从八条到二十条不等。看料子底色的不同绣以不同的图案,构成不同形式的图案式样。在新床的正上方的红色帐沿上,绣制了喜鹊登梅枝的图案,两只活泼的喜鹊在梅枝上欢快鸣叫,这是“喜上眉梢,开门见喜”的隐喻。
在婚礼上,新娘穿的“踏婿鞋”“礼仪鞋”和由蝙蝠、寿桃、荸荠、梅花等纹样组成的“福寿齐眉鞋”,以祝愿新婚夫妻“福寿双全”“举案齐眉”,还有一种由玉兰、海棠、芙蓉、桂花等图案组成的“玉棠富贵”鞋,寓含着为新婚夫妇祝福的吉祥之意;婚后穿的“凤穿牡丹”和“梅兰竹菊”等图案组成的花鞋,意为富贵、纯洁和守贞的意思。
三、婚俗中的绣花鞋
婚俗中的绣花鞋,图案设计古朴,色彩鲜艳,针功细腻,水乡农村的绣花鞋,更是鞋形别致,鞋形如船,喻路路通,除实用价值外,其图案式样代表了人们朴素的美好愿望,闪现着水乡妇女的智慧和艺术天赋。
四、经过“炮火”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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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娘摸黑出门“挑水”
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六、土布做衣料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七、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八、“第二妈妈第二爸”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喂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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