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一些加分政策也是家长和学生关注的一大焦点,大家都知道在高考的战场上几分的差距可能就有非常大的影响,那么本期的老黄历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2018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2018福建高考加分政策(下述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具体加分政策及细则请以各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版本为准)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第2、3、4、5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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