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201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80周年祭,也是我国的第四个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届时将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以及一系列相关悼念活动。那么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关于国家公祭日人们应该知道哪些事。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由来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遇难。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
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伤害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凌晨3点(加拿大当地时间10月26日下午3点),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对华裔议员黄素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66号动议进行阅读和辩论。
最终,该动议获投票通过。这意味着加拿大成为西方第一个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国家。今后,加拿大安大略省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
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谁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剥夺生命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最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最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杀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杀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
2014年上线的国家公祭网,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2017年的国家公祭日仪式如何举行
自设立以来,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都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举行。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举行升国旗和降半旗仪式。
根据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国家公祭仪式通告:2017年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在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之后(约10:01),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1分钟,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12月13日上午10点,在南京17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12个社区和6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国家公祭仪式同步举行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活动。
公祭日当天还将开展多项悼念活动,上午10点,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人民抗战胜利纪念馆、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等国内20家反映抗战主题的纪念馆同步举行悼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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